招生合作
课程分类
您当前的位置:重庆凯学网 >重庆凯学网 >二级建造师法律法规备考考点

重庆二级建造师学习网

二级建造师法律法规备考考点

发布时间:2020-11-05 11:47:14 已帮助:305人

二级建造师法律法规备考考点

二级建造师法律法规备考考点,二级建造师培训学校
二级建造师法律法规备考考点

  二级建造师法律法规备考过程中,为帮助考生更高效地进行复习备考,这里二级建造师培训学校为各位考生整理一些关于“二级建造师法律法规备考考点”,快来学习吧。
  二级建造师法律法规备考考点一:施工现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规定
  转移固体废物出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贮存、处置的,应当向固体废物移出地的省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移出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商经接受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批准转移该固体废物出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未经批准的,不得转移。
  二级建造师法律法规备考考点二:施工合理使用与节约能源的规定
  1、四节一环保(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环境保护)
  任何单位不得对能源消费实行包费制。
  2、建筑节能的规定
  (1)不符合强制性节能标准的项目,依法负责项目审批或者核准的机关不得批准或者核准建设;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已经建成的,不得投入生产、使用。
  (2)临时设施占地面积有效利用率大于90%。
  以上就是关于“二级建造师法律法规备考考点”的内容介绍,希望对大家二级建造师备考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关于二级建造师法律法规培训的相关资讯欢迎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