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共管理硕士(Master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缩写为MPA)是为适应社会公共管理现代化、科学化和专业化的要求而设立的,其培养目标是为部门及公共机构培养德才兼备、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的管理人才。要求毕业生成为掌握先进分析方法及技术,熟悉具体公共管理或政策领域的领导者,管理者以及其他公共服务人才。公共管理学是一门运用管理学、政治学、经济学等多学科理论与方法,专门研究公共组织尤其是组织的管理活动及其规律的学科体系。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采用在职兼读的培养方式,课程学习安排在周末,学制为2-3年(学习年限可延长至5年毕业)。
凡是课程学分修完和论文答辩通过者,授予国家教育部承认的研究生学历证书和公共管理硕士(MPA)学位证书。
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