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招生,指通过参加由教育部组织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等正规化考试并被录取,毕业后由教育部颁发认证文凭的考生,包括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和专科生。
体育类统考考试项目分为身体素质项目、辅助技术项目、专项技术项目三部分。专业考试成绩满分为300分。
1.体育类统考身体素质项目(每项60分,满分180分):100米跑、800米跑、5米三向折回跑。
2.体育类统考辅助技术项目(满分45分):篮球往返运球单手低手投篮、排球传球垫球、足球定位球传准与颠球、体操预摆分腿腾越纵箱(男)或分腿腾越横箱(女)。
体育类统考考生只能在上述四个辅项中选择一项考试。考生在选择辅项时不得选择与其所报专项相近的项目,即篮球专项的考生不得选篮球往返运球单手低手投篮。
排球专项的考生不得选排球传球垫球,足球转向的考生不得选足球定位球传准与颠球,体操、艺术体操、健美操专项的考生不得选体操跳箱。
3.体育类统考专项技术项目(满分75分):体育类统考生可在田径(除100米、800米外)、篮球、排球、乒乓球、足球、羽毛球、网球、武术、游泳、体操、艺术体操、健美操、跆拳道中任选一项。
体育统招填报志愿:体育教育、社会体育、运动人体科学、公共事业管理(体育管理方向)、新闻学(体育新闻方向)等专业的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和办法参加全国统一高考的报名及填报志愿。在高考报名资格确认后,应向报名单位申请报考体育教育、社会体育专业。